代客交易不能只靠口头同意:从 9 月 11 日证监会处分看书面授权与结单核对
“我知道他一直替我买卖。”这句话解释了客户的知情程度,却不能说明券商已经接受了一项正式委托,也不能证明经纪发来的结单就是公司的账户记录。
这次处分涉及两层问题
证监会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公布,禁止前持牌代表莫卓玲重投业界 42 个月,至 2030 年 3 月 10 日止。调查发现,她未经七名客户书面授权便以委托方式交易,并向部分客户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账户资料及虚假结单。
客户曾同意或知道她代为操作,但安排没有书面记录,也没有向所属券商披露;该券商当时的政策更禁止提供委托交易服务。这个案例同时涉及授权程序和账户资料真实性,不能简化为“投资亏损所以受罚”。证监会处分公告
经纪替你决定交易,账户要怎样安排
投委会说明,授权经纪行或其职员自行代客交易,需要开立委托账户。授予或撤销委托授权须以书面方式进行,授权要说明投资目标及风险承受程度,并每年以书面重新确认;客户协议也应标明账户的委托性质。
普通第三方授权适用于经纪行及其职员以外的人。即使经纪是亲友,也不能以这种授权代替委托账户安排。投委会委托账户说明
考虑使用代客服务时,建议先向券商正式查询服务是否存在,再核对协议涵盖的投资范围。经纪私下说“交给我处理”,并不能回答公司是否允许、谁获授权和授权到哪里为止。
结单应从券商直接取得
检查的起点是券商发出的成交单、结单和账户余额。投委会建议直接从经纪行收取这些文件,发现差异时,联系负责人员、交收部门或合规、投诉人员处理,不能只向涉事经纪追问。投委会未经授权交易说明
可以把有疑问的交易日期、证券、数量和金额逐项列出,连同原始结单及有关授权的往来记录交给券商核查。这里的目标是厘清哪些交易获得什么授权、公司记录为何与个人提供的信息不同;处分公告本身没有替所有类似情况确定赔偿结果。